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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電價抄表按階梯收費

合表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東莞時報訊 (記者 何明強) 今年7月1日,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始試行,用電越多電價越高。按照省物價局《關於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天開始廣東居民電價抄表要計階梯。7月份抄見電量不執行階梯電價,8月份抄見的電量,單月抄表用戶按新電價執行,雙月抄表用戶則一半按新電價執行,一半按老電價執行。對於階梯電價首次抄表,廣東電網公司表示,由於抄表日期可能存在一兩天的時間差,希望市民能夠理解。比如上次抄表是6月5日,這次或許是8月7日,這個周期長瞭兩天,或導致電價“上階梯”,但由此造成的電費物價一般隻有幾角錢。另外,我市出租屋比較多的情況,一棟一個總表的情況比較,那麼這種情形怎麼處理呢?記者從東莞市網上信訪市物價局今年7月12日對市民“階梯電價水價”的答復中獲悉,根據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的實際用電量開始對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電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電表為單位。如您所居住的出租屋未按以上規定實行“一戶一表”,可向所在地供電部門申請認定為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其電價水平統一提高0.037元/千瓦時,調整後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每千瓦時0.647元(含稅)。如需進一步瞭解更多價格政策,可登錄東莞市價格信息網查閱有關價格信息或撥打物價局價格咨詢電話“22830672”進行咨詢。

新聞來源http://花蓮縣銀行借款n高雄市債務整合條件ews.hexun.com/2012-08-01/144204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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